武进新闻网讯 (追羽 记者 张莉)8月2日晚,常州经开区警方夜查酒驾的专项行动中查获在常务工的贵州男子杨某酒驾。杨某辛辛苦苦才领取不到3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注销。 8月2日晚20时30分许,33岁的杨某,驾驶新购不足月余,尚未注册上牌(悬挂临牌)的黑色东风小型轿车,沿经开区遥观镇观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广电路口时,遇民警检查。因杨某说话有酒气,民警怀疑其涉嫌酒驾,让他做呼气酒精测试,但杨某极不配合。来回折腾了近半小时,未有检测结果。民警发现,杨某车内另有3个人,分别是其妻子以及两个六七岁的儿子。 杨某称,他暂住遥观镇下梅村,距离检查点现场很近。当晚,其孩子吵着要去附近的圩墩公园游玩,一家人晚餐后,开车前往。杨某承认,晚餐喝了点酒。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杨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2016年5月26日,目前还处于实习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杨某被经开区警方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传递至发证车管所。因为杨某初次领证未满一年,尚处于实习期内,所以车管所将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的C1驾驶证。 ( f( b* r) A) l, Z1 y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9 L) u( R/ Q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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