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针对校园暴力刑事案件所作的专项调研报告。统计显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最高法报告建议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 上月,针对各地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通知》强调,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综合中国政府网、央广网 * @: P: r/ l4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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