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临 12315发出网购消费提醒 秦皇岛晚报讯(通讯员赵达亮 记者叶帆)11月11日将至,很多市民都在期盼这场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盛宴,但每年在血拼过后,有关网购的消费投诉都会激增。市民在享受今年“双十一”的同时,怎样能既“占便宜”,又不掉进陷阱呢?昨日,我市12315发出了消费提醒。 据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网购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制订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自2015年10月1 日起施行。《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购物网站和网店必须在网页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因此,市民在网购之前应该仔细了解各大电商的“双十一”促销规定,做到心中有数。 市民在网购中如果遇到购物网站规定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格式条款,也可以用《暂行规定》来维权,商家禁止采用格式条款设置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市民要特别注意的是,赠 品也是享受“三包”服务的。《暂行规定》中规定了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以后卖家再也不能推脱赠品的“三包”责任了。网店赠送的消费积分或者发放的优惠券,应当标明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如果要进行变更的,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除 非是增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变更。 在网购中市民要擦亮双眼,谨防各种假冒网站或钓鱼网站,在付款时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姓名、电话、身份证件、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能将短信验证码告诉任何人,也不要轻易相信收到的中奖、退款等信息;用来购物的手机、电脑要安装专门的安全软件,养成定期杀毒的习 惯,尽量不要在公共无线网络环境下进行网购。 消费后要主动保留所购商品的网页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购物的同时索要发票等票据,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时作为维权证据。在收到商品后,要在第一时间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商品种类、规格、数量、附带赠品、票据是否与自己的下单一致,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卖家联系。对于网购商品,依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除了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这四类商品,还有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7天内“无理由退货”,您一定要注意不要超期。 最后,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果在“双十一”网购中遇到纠纷,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联系购物网站客服进行维权,或拨打卖家所在地12315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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