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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男子多次裸露下体追逐拦截妇女儿童获刑两年

微小宝 发表于 2014-2-21 10: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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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赵某为寻求刺激,多次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妇女和儿童,裸露生殖器,拉拽对方衣服,给多名被害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赵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被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于日前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赵某今年30岁出头,平日无所事事四处闲逛。2013年3月底,赵某在昌平区一处过街天桥附近闲逛时,看见一个女孩从此处经过,赵某便尾随女孩来到胡同口,见四周无人,便紧跑几步来到女孩背后喊了一声,女孩没有回头。赵某不甘心,上前一把抓住了女孩的胳膊。女孩极力反抗,赵某一手压着女孩的胳膊将其摁在路边的墙上,一手把自己的裤子解开,掏出生殖器给女孩看,还将整个身体趴在女孩的身上一直蹭。女孩不敢看,只是一味地挣扎,使劲推开赵某后跑了。事后,女孩在家人的陪伴下报警,这名被害女孩小叶只有14岁。
  在尝到“甜头”后,赵某为寻求刺激,满足欲望,把对象瞄准了同小叶差不多大的少女。并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在学校周围的胡同口和旧货市场,又拦截多名小女孩,并将生殖器裸露出,在女孩面前比划,让女孩们看。有的女孩吓得转身就跑,赵某还会在身后追赶、吓唬,甚至用手拉拽女孩。
  警方接到报警后,经过蹲守,将赵某抓获。据赵某供述,其追逐拦截妇女儿童,向她们裸露生殖器的次数竟有20次之多。
  日前,赵某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昌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执行两年。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应注意教育孩子如何防范身边可疑人员,加强对孩子的性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受到侵害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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