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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房企疯狂撒钱被风卷走 市民争抢10万人民币受伤

微小宝 发表于 2014-2-19 10: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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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眼球,2月14日下午,信阳市羊山新区苏博楼企房展广场一房企上演疯狂一幕,半空中狂撒10万人民币,结果大部分被风卷走,多名市民在争抢中受伤。
  读完文字,看完图片,脑子里最先想到的就是赵本山小品中的一句台词——这个世界太疯狂,老鼠给猫当伴娘。房企狂撒钞票的壮举,创下了一个罕见的纪录。
  可是且慢,这种赚取眼球的做法,怎么看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甚至就是涉嫌违法,应该禁止的行为。
  首先,从主办方主观上说,撒钱是为了宣传,是一次货真价实的“广告”。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三条)。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第七条)。由此反观,看不出这种广告活动有利于什么身心?符合了什么文明?撒钱而不降低房价,也谈不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至于对国家尊严的影响,看看现场的急迫和混乱,也就不需赘言了。
  其次,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具有不容亵渎的权威。因此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六条)。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第二十七条)。当空撒钱,诱使群众你争我抢,而且不少钞票被风吹走,这既不是对人民币的爱护,也不是对人民的尊重。钞票损毁,当然也会影响正常的流通。
  即便从房企本位出发,这样的策划,除了让人觉得像斗富的石崇,是一个暴发的土豪以外,不可能带来正面的赞扬。如果真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为什么不降低房价,做一些真正让利群众的好事呢?说穿了,他们只是拿出几个平方米的利润,调戏一下群众的节操。当然,房企也不是真正的赢家,他们以一个低档的噱头,给自己留了疯狂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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