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620|回复: 0

[综合] 贵州处理“少女醉死浴场”5名执法人员

微小宝 发表于 2015-5-4 14: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 J6 {) s* N! h. k  H* s2 T8 M- a

- C+ b$ Y# B, f0 S

  5名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将肖某带到洗浴场所包房休息,后肖某死亡。肖某家属称,事发后,包房两张床的床单、肖某的呕吐物,都被警方取证。

  5月4日,针对“少女陪5名执法人员喝酒死亡”事件,贵州纳雍县发来一份处理结果称,经公安机关调查、尸检及鉴定:肖某系饮酒过量死亡,死前未受其他侵害。

  该处理结果名为《纳雍县肖姓女子非正常死亡一事已妥善处理》,全文未提及肖某16岁的未成年少女身份。

  该处理结果称,4月19日,纳雍县城乡规划局职工李某、刘某等5人相约女子杨某、肖某在居仁街道聚餐,肖某饮酒过量,杨某、李某等人将其背到一洗浴场所休息,之后肖某呕吐严重,刘某遂报120,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4月28日,“少女疑被5名执法人员灌酒致死”的消息披露后,引发舆论关注。随后,纳雍县否认16岁少女肖某曾被灌酒。

  上述处理结果称,省市领导获悉后立即做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原因,妥善处理。经公安机关调查、尸检、及鉴定:肖某系饮酒过量死亡,死前未受其他侵害。目前,涉事者与死者家属已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纳雍县对涉事的城乡规划局李某、刘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方某、陈某、方某某停职待岗处理。

  据此前调查,涉事5名城乡规划局职工,均为该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其中,李某、刘某为事业编制人员,李某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某疑为纳雍县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王家寨镇片区工作组组长;另3人为聘用人员。

  处理结果全文仅203字,未回应当地诸多传言。

) Z; g, X! @, h6 P  m9 x. E$ y

  u$ m5 U+ J! H2 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