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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杀人 致歉就可以了? 杀人道歉不判刑?

微小宝 发表于 2015-1-3 13: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原市公安局长向“12·13”案件受害人家属和社会道歉- T. `  R- E  a

   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右)在“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上(1月2日摄)。

   1月2日晚,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召开“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对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诚挚道歉。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发生后,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图片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网民高度关注。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察院已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12月31日,涉案民警郭某、任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新华社记者 詹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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