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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厕所分娩后勒死亲生女 沪21岁女子获刑11年

微小宝 发表于 2014-11-6 09: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3月,90后女子卢某在厕所产下一名女婴后,因为害怕被人发现,就用鞋带将刚分娩的婴儿勒死。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该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今年3月14日上午,女青年卢某上班不久就觉得肚子一阵阵疼痛,令其难以忍受,就向主管请假准备回住处休息。刚换好衣服,卢某感觉下腹部又是一阵疼痛,好像要小便的感觉,连忙赶到女厕所上厕所,完后离开时又有要大便的感觉,只得再回坐到马桶上。这时,卢某头晕得很厉害,感觉快撑不住了,其间经理打电话给她也没力气接听,但她为了不让公司同事发现,还是用力支撑着不发出声音,但再也没有力气走出卫生间回住处。

当天下午2时许,打扫厕所的阿姨进厕所打扫卫生时看到地上都是血后惊叫起来,引来公司人员赶到厕所,发现了卢某后将其送医院并报案。

“因为自己与同学发生性关系后不知道怀孕,后来肚子大起来很厉害时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已7个月不能流产了,因为害怕就没敢给这男同学和自己家里人讲,也就拖到现在。”到案后卢某供述说,当天自己在马桶上蹲了很久,后来就躺在厕所隔断的地上生下了一个婴儿。

听到婴儿哭声的卢某一阵颤抖,晕乎乎的脑袋里全是紧张和害怕,只想到如果被同事发现这事今后还怎么做人,只能杀死婴儿。卢某未来得及离开就被打扫厕所的阿姨发现,后被送医院医治并接受警察调查。

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卢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决卢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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