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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定县全县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

微小宝 发表于 2022-10-28 08: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平定县全县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

2022年10月28日凌晨,县防控办接到井陉县防控办通报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根据我县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研判,平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0月28日04时30分起全县实行静默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持区域相对静止。对出入全县的道路及汽车站等交通站点实行管控,在高速路口及其他卡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严防疫情风险。实行交通管制,所有客运班线、出租车、公交车等暂停运营。县城内,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上路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在静默管理区域,每个村(社区)、居民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由村委会(社区)和网格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所有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确有应急就医需求的,可及时联系所在辖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学校停课,线上教学。严格执行丧事简办、其他一律不办,暂停举办民俗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级各部门、医疗机构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在所在村、小区转为志愿者,全面参与防控工作。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公告发布之时起,除商超、药店、医院等生活必需场所外,其他包括不限于农贸市场、餐饮、麻将馆、棋牌室、KTV、酒吧、网吧、影剧院、洗浴中心、小卖部、各类加工个体及企业等经营活动暂停营业。


四、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县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大家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平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28日

来源丨平定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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