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0月25日15时15分,接市防控办通知,一名外省来我区送货司机入省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初筛报告阳性。我区第一时间对该人员落实管控措施,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转入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
经初步流调,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5日5时,平定县甘桃驿卡口扫码登记采集核酸;
6时至6时20分左右,平定东升高速口附近停留,上高速;
6时50分至8时30分,阳泉西高速口下高速,在附近停留;
9时30分至15时30分,矿区东窑房小游园附近送货公司院内停留,期间12点左右在附近东窑房社区马后院公房就餐。
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阳泉市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阳泉市矿区疫情防控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