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莫冲动 有话好好说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生气上头 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举动来 近日,阳高县人民医院门口 就发生了一起故意伤人案 因一时口舌纠纷竟拿出了斧头...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阳高县局严格按照市局党委安排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治安环境持续安全稳定。9月14日,龙泉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人员。
(图源网络)
8月16日晚,龙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阳高县人民医院西门被殴打,情况危急。接警后,龙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查,违法人员张某虎(男,36岁,阳高县大白登镇人)与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张某虎用斧头将徐某划伤,并追赶、殴打徐某。张某虎伤人后,迅速逃离,民警通过多次调查走访,分析其行动轨迹,于9月14日在张某虎家中将其蹲点抓获。经询问,张某虎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龙泉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
现张某虎已被民警安全送至大同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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