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市场监督局、法报山西
编辑:标妹
你的微信好友正在查看此内容~昨天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的这个消息, 处罚依据是《价格法》第三十九条,通通去查了一下内容是: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引以为戒啊……
太原市中心医院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东三道巷1号,创建于1958年8月,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022年7月,太原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依托太原市中心医院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太原市中心医院更名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 2022年7月9日上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揭牌仪式在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举行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位于小店区汾东商务区贾家寨村西,占地308亩,建筑面积284121.48平方米,总投资18亿元。
整治商业贿赂、价格违法!山西向医疗卫生领域“开刀”!从即日起至12月底,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查处内容包括——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
- 将“带金销售”“依回扣高低使用药品和耗材”等作为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
- 将民营医疗机构滥用医保基金、使用耗材以次充好、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作为医药价格违法的重点;
- 及时赴相关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生产流通企业深入开展实地检查,依法严肃惩戒,推动以案促治。
点击下方“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