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铃铛666”(2022-09-06 21:52:13)咨询:请问退伍军人遗属怎么申领补助?需要什么资料?到什么地方申报?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09-08 16:58:55) 回复:你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首先,经查询您提到的9月4日《阳泉日报》刊登退伍军人及遗属补助标准,应该是关于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的通知。在这个通知里,刊发了《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22年8月1日起上调补助标准。
通知主要向以下九类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具体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如果您现在已经是上述对象的其中一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那么从今年的8月1日起将按新标准执行,具体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执行。如果您不在此范围则不涉及享受待遇和提标问题。如果您达到上述某类对象的申办条件,那么请向户籍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也可以先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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