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20时,张某强醉酒后驾驶晋AA7***号白色哈弗牌小型客车沿黄蒲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西贾村南门楼往北50米处时,碰撞路东由南向北步行的肖某生、韩某生,造成肖某生当场死亡、韩某生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张某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力,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乙醇含量为138.62mg/100ml)和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责任认定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改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张某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肖某生、韩某生无责任。
太原交警提醒夜间行车应当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更重要的是一定要
这5位驾驶人被小店一大队处罚违法曝光又来啦以下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被网友举报
小店一大队民警依法进行了处罚和安全教育2022年5月30日18时55分
晋A22P**驾驶人 在电子街长治路口
因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小店一大队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022年5月29日18时30分 晋AD19**驾驶人 在真武路都乐街
因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小店一大队处以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2022年6月1日11时13分 晋A33A**驾驶人 在汾东大街人民南路
因实施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小店一大队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022年6月4日20时20分 晋JZE9**驾驶人 在滨河东路
因实施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小店一大队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2022年6月8日17时50分 晋J195**驾驶人 在汾东北路
因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小店一大队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希望每一位驾驶人
都可以文明行车平安出行来源:山西太原交警点“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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