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原阳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霍晓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霍晓军理想信念丧失,无视纪律规矩,为掩盖其违纪违法事实,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在开发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在职务晋升、公司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霍晓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霍晓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