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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19点30分左右,一辆轿车在义平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门口发生自燃,火势迅速蔓延。
此时,平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辅警赵浩义和一中队辅警李胜谦,正在平定县三岔口路段疏导交通。听到有路过司机说前方有车辆着火,二人立刻开了两辆摩托车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火势已经蔓延开。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从经过的一辆公交车上拿下5个灭火器,对燃烧的车辆进行灭火处理。
在灭火过程中,车辆发生了几次爆炸,灭火的同时,他们疏散了围观人群。消防队员赶到后,合力将大火扑灭。此次事故中,驾驶员和群众没有受伤。
采编丨阳泉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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