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泉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市民来电投诉车牌号为晋CDXXX93的出租车司机,该市民称,6月20日晚19:30分左右,在阳泉市保晋路段(沃尔玛通往新域大道方向),该出租车超了自己的车后,连变三条车道,突然减速刹车靠路边拉客,自己的车差点追尾,该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接市民投诉后,阳泉交警支队四大队相关部门及时响应,经查,出租车驾驶人庞某寿于2021年6月23日15时45分在保晋路实验小学路口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民警根据相关法律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处罚。
□素材来源:阳泉交警四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