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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这些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

微小宝 发表于 2021-3-10 08: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出,最高检发布“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 “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 “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00余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如下:
  • 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


高某被骗至传销窝点,面对多名传销人员强行控制,持折叠刀抵御,致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 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

周某反抗强奸过程中,用农药水箱软管缠绕施暴者颈部,致其死亡,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 阻止不法侵害反击案

刘某酒后与欧某一起殴打文某,文某抢夺匕首向两人挥刺,致一人死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 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

康某纠集多人于深夜持橡胶棒、镐把等翻墙进入耿某家中实施非法强拆,并殴打耿某。耿某在反抗中用分苗刀乱挥乱捅,致二人重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批捕。
  • 遇他人寻衅滋事防卫案

申某饮酒后,因强行超车未果,遂驾车追逐逼停余某车辆,持铁棍对余某挑衅、击打。余某在后退躲闪中持水果刀挥刺,致申某面部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 保护家人免受侵害防卫案

潘某以领回由前妻王某霞抚养的女儿为由,多次到王某霞之父王某民家中滋事。一次争执中强行掳人,并持匕首刺伤王某霞。王某民见状持镢头反击,致潘某死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批捕。

来源丨人民日报微公号监制丨路文责编丨廉赟统筹丨崔耀丽
编辑丨白洋审核丨苑金龙 刘翠仙 刘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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