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郊区已于2020年10月1日前,全面退出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业态。
当前“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政府安委办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各乡镇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所属乡镇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郊区公安分局:5050110郊区市场监管局:5612315郊区应急管理局:2390162郊区交通运输局:5053376
阳泉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2月1日
来源:阳泉郊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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