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含开发区、生态新城)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公告
为满足土地市场管理需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阳泉市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晋自然资技审〔2021〕3号),阳泉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编制完成,经阳泉市政府同意,现将更新调整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 一、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区域范围为城区、矿区、郊区(含开发区、生态新城),评价区域面积共211.37平方公里。 二、本次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基准期日为2020年7月1日。 三、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定级范围内,按照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土地法定最高年期条件下的各级别范围土地平均价格。 四、基准地价结果(见附表1) 五、土地定级范围(见附表2、3、4) 六、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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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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