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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遛狗不栓,违法!

微小宝 发表于 2021-1-28 08: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法律规定↓↓↓
①携带犬只出户应戴犬牌并系犬绳等。
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此前2020年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养犬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些事项↓↓↓

(1)必须遵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按时为狗狗办理登记年检手续,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2)应为狗狗提供狗粮或自制新鲜食品,提供洁净的饮水及适当的室内活动空间。
(3)狗狗和人类一样,可能会因为特殊的事情、人或环境而造成心理创伤,从而导致焦虑、压抑和不安,严重的心理疾病,有可能反向影响生理健康,发生免疫力下降、反复生病、性格大变等状况。在狗狗生病时,应为狗狗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
(4)处理好与非养犬人及社会环境的关系,一方面要处理好邻里关系,养犬不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出门遛犬要拴犬链、对犬在户外的粪便及时清除,维护良好社会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做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好市民,用自己的行为,为狗狗赢得更多的包容和理解。
(5)定期为狗狗注射疫苗,这是养犬必须的一环,既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犬只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不容置疑,必须每年按期对犬只进行免疫,特别是狂犬病预防免疫。至于“绝育”,并非是在残酷剥夺小动物们的“性福”,而是为它们的健康着想。此举不但能有效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还能减少它们患病的机会,从整体上提高动物的生活质量。要知道小动物无法避孕,而过度的生育活动肯定会使身体器官加速老化而缩短寿命。
(6)请勿遗弃所养的狗狗。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和爱护流浪动物,但都不如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犬的数量,养犬前务必要三思,一旦饲养,就要负责到底,不能随意遗弃犬只。如有关于办理养犬管理证的相关问题可拨打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电话进行询问相关政策咨询或举报可拨打010-69738604来源:平安北京综合首都治安微提示、央视新闻、新华社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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