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阳应急办函〔2020〕2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预测预报和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和热点网格技术小组会商预测结果,自2020年11月14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预计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1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机动车限行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区、开发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2020-2021)》规定的橙色预警应急措施;若应急减排措施有调整的,在旧的轮次执行完毕后,按照新修订的措施执行;各县(区)可以采取更为严格应急措施。(三)扬尘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工,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非冰冻期,施工场地内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根据空气质量湿度实时监测情况,在湿度小于80%前提下,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
四、散煤管控措施
加大散煤整治力度,对禁煤区、禁燃区范围内散煤燃烧及煤的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面排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严禁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易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加强油气、油品管控;加大餐饮业、加油站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严控各类面源污染。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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