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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侥幸!阳泉一男子酒驾被查……

微小宝 发表于 2020-8-16 10: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河南口中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觉得自己只是喝了一些低度的葡萄酒,自认为没事,没想到还是栽了跟头。



8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河南口中队的民警在西南舁村路段进行巡逻执勤。15时57分,一辆无牌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由王家庄村方向驶来,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就在民警检查时,驾驶人身上的酒气扑面而来。
“我就喝了点葡萄酒,不算饮酒驾驶。”驾驶人王某极力辩解。然而经呼气酒精检测,王某的酒精含量为59mg/100ml。根据法律规定,酒精含量为20~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80mg/100ml以上为醉酒后驾驶。显然,王某的行为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交警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民警经讯问得知,王某在王家庄村的一个饭店和两个朋友吃饭时喝了点葡萄酒,随后驾驶一辆无牌证的红色二轮摩托车从王家庄村出发,去西南舁村取快递,走到西南舁村路段处时,遇到执勤民警。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多项法律规定,民警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我就喝了一点点,感觉没啥事。”事后,王某悔恨不已,表示以后坚决不会再犯。交警三大队河南口中队中队长庞文介绍,王某所喝的白葡萄酒的酒精度数为4.5%vol,净含量为750ml,白葡萄酒也是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十分危险,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记者从河南口交通安全服务站了解到,8月1日至今,辖区民警已查获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提示,不论喝的是白酒、红酒还是啤酒,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就会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生命大于一切,请远离酒驾。
采编丨阳泉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景梅监制丨路文责编丨廉赟编辑丨白洋审核丨苑金龙 刘翠仙 崔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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