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5人公告
阳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阳泉市妇幼保健院、阳泉市儿童医院)是阳泉市市直一类公益事业单位、阳泉市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山西省“十佳”爱婴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技术指导医院、阳泉市精神文明单位、阳泉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阳泉市新生儿救治中心、阳泉市儿科质控部落户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是阳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科研、业务培训、健康教育的指导中心,承担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等专科诊疗、危重症救治、转运等任务。
为强化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文件精神,并经阳泉市委人才办批准,现面向2020年应届医学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临床医师岗位,4人; (二)影像医师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现实表现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四)临床、儿科、妇科、妇产科、医学影像专业毕业。 (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校园招聘: 1、定向(或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长治医学院、大同大学医学院。
四、薪酬待遇 (一)录用人员正式办理入编手续,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二)签订最低期限为5年(不包括规培期)的聘用合同。 (三)根据实际给予3-10万元安家补助或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一本毕业生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一本毕业生700元/月,发放期限为5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医学院校及相关网站公布具体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应聘人员需提供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在校学习成绩单(或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审核人员于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名资料是否合格,并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4、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 邮箱密码:yqfy2155068 7、联系人:张建华 翟政臣 联系电话:2155068 13935350608 (三)面试 此次招聘不组织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在校成绩,择优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70分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单位将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并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经驻委纪检组审核、委党组会议同意后签订三方聘用协议,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全部结束后,由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 我单位对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考察,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 (五)公示和录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录用文件,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 校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53-2295818 (来源:阳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合作电话:185353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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