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5日6时许,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警情通知,称矿山东路有一名男子在地上躺着,好像已经死亡,疑似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已不知去向。指挥中心迅速报告大队领导和事故科值班人员。
事故民警先期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的勘验,并提取了有侦破价值的物证,同时逐级向上汇报。正值国庆小长假期间该案件引起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大队立即成立“10.5”逃逸事故侦破专案组,并进行严密部署和细致分工。交警一大队大队长乔晓林、支队事故科教导员董浩锟组织事故民警走访4S店比对现场物证,调看周边监控,在市车管所配合下调取相关车辆的信息逐一排查下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随后大队长乔晓林、车辆管理所所长张孝军、支队事故科教导员董浩锟带领民警联系车主赶往肇事车辆藏匿地,对车辆进行现场勘验。
经突审,车主刘某对10月5日5时许在我市矿山东路麻地巷站路段发生的肇事逃逸案件供认不讳。原来,10月5日5时许,驾驶人刘某驾驶晋CS2XXX号小型轿车沿矿山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麻地巷路段时与行人安某相撞,致行人安某当场死亡,刘某驾车逃离案发现场。至此“10.5”交通肇事逃逸案接警6小时成功告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蜀黍有话说 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如果一念之差 选择逃逸的话 那么 从离开的那一刻开始 也踏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等待你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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