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经阳泉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阳泉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张如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张如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如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存在官僚主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影响本市人防工作的发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人防工程审批、验收、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如林身为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不讲政治,不守底线,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涉嫌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如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如林简历
张如林,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北元氏人,本科文化程度,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阳泉市人防办指挥科科长、结建站站长。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任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工程管理科科长兼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2019年5月至今,任阳泉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曹宏杰
审核:高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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