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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辞职办婚宴”当反思“限宴令”的普适性

微小宝 发表于 2015-11-20 15: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莲花街办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要对其诫勉谈话,还要给党支部和街办分别写出书面检讨。(11月19日《华商报》)

  因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陕西城固一村主任马某不惜辞职,也要为儿子办一个风光婚礼。殊不知,村主任辞职大办酒宴,从小处讲,是思想觉悟的一次大滑坡;从大处讲,是对八项规定的一种变相抵制。特别是,马某虽然辞去了村主任职务,但其还是一名党员,党员违纪,同样应该受到党纪处分,而不能止于“诫勉谈话”和“书面检讨”。

  中国一向被称为“礼仪之邦”。遇上“婚丧嫁娶”喜庆事宜,邀请一些亲朋戚友热闹热闹,原本无可厚非。然而,随着人们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地方掀起了一股乱摆宴席和乱发请柬的歪风;一些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乔迁新居、老人做寿、孩子庆生等乱发请柬、大摆宴席、广敛钱财。这股人情风的滋长和蔓延,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损害了党风廉政建设。鉴于此,从中央到地方,以“限宴令”为突破口,不仅只允许“婚丧嫁娶”设宴,而且限制了桌数和人数,并实行设宴报备制度,严禁党员干部违规设宴、变相操作,彰显了整饬人情风的决心。

  再看陕西城固的“限宴令”,也保留了“婚丧嫁娶”等重大个人事项,非但不存在公权干涉私权,反而实行了人性化操作,既尊重了民间风俗,又表明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的鲜明态度,折射出了政令宽严有度。更何况,党员干部是社会优秀示范群体,理应在执行党纪政纪上先行一步,更应该在执行“限宴令”上做出表率。可见,村主任辞职大办酒宴,表明其已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问题是,普通群众就可以违反“限宴令”,大操大办吗?

  换言之,村主任辞职大办酒宴,当反思“限宴令”的普适性。事实上,借“婚丧嫁娶”大收礼金、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虽然办喜宴、送贺礼自古有之,但是讲究的是个“情”字,主要是起到沟通感情的作用,形式更重于内容。只有保持文明节俭的优良传统,婚俗和礼仪才能得到有效传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远离物质化和功利化。因此,普通群众办喜宴,也应适用于“限宴令”,仅是在限制桌数和人数等方面,标准适当放宽;毕竟,不能拿党员干部的高标准,去要求普通群众。(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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