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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为泄愤连砸六车日前获刑六个月

微小宝 发表于 2014-2-23 22: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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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去年7月2日,家住绿园区迎宾路的金某某因一时冲动,将自家小区内停放的6辆汽车砸坏,后金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金某某供述,事发当日上午,他因为觉得压力大向单位辞职,回到自家小区时,一位业主开车刮到他的雨伞,还打开车窗出言不逊,他当时十分气愤但是没有记住车号。
  后来,金某某回父母家吃完饭,越想越觉得不舒服。他一直认为小区里的业主看不起自己,就想通过砸车发泄一下。当日17时许,他从自己家里拿来铁锹,在小区入口附近猛砸停在路边上的汽车。接连砸了6辆车后,金某某心生悔意,自己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事后,金某某的家属对被砸车主积极进行赔偿,6名车主对其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金某某砸坏1辆吉普车、2辆轿车、3辆面包车的风挡玻璃、倒车镜、保险杠等不同部位,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2567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人金某某系自首,无前科劣迹,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案中,被告人由于自身工作原因,心生怨气,本应从自己主观工作态度、客观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反思,但他不能正确面对工作中的波动与压力,也没有采取合理方式进行疏导,导致心理失衡,并在冲动之下违法犯罪。
  法官提醒人们,在生活中遇到压力和困难时应增强心理调试能力、适度减压,遇事要合理解决,行事切不可突破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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