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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3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失业青年是指青年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履行见习规定的各项纪律;
(三)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存档手续;
二、见习岗位 阳泉高新区管委会及国有企业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应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高新区最低工作标准为1980元),并为每名见习生办理不低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
五、见习人员报名申请材料 1、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一张2寸红底照;(附件2) 2、存档凭证复印件;(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报到证复印件(2023毕业生不需要)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页) 5、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复印件一页) 6、毕业证复印件
六、见习人员报名地点 地址:阳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号公共就业窗口 七、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起
2.岗位报名人员已满的情况下,仍可以继续报名,已报名见习生可加入高新区见习储备人才库(即调剂到其他未报满的岗位上,或作为见习人员离岗出现空缺后的候补对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无效: (1)当前已经登记就业的; (2)当前有单位社会保险的; (3)当前存在劳动用工备案的; (4)当前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阳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号公共就业窗口 0353-2292756 132 8363 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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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阳泉高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