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疫情防控办通告
(第48号)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决定在我市全域范围内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10月7日至10月8日
二、检测对象:
我市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各县(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
四、注意事项:
1.10月6日已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人员,可视为已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2.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检测。其余人员就近到常态化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
3.参加采样期间,请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前后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从10月4日起,我市公众进入公共场所已严格落实持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请广大居民自觉按时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7.对于涉疫地区来返泉人员,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报备有关信息,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8.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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