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凌晨5时许,段某某和两位朋友驾车经过平顺县王庄高速疫 情卡口时,以手机没电出示不了“两码”为由,拒绝接受检查,并擅自驶离。当日上午,公安机关要求段某某到卡口再次进行核查,段某某到达后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推搡,拒不执行核查登记。
目前,段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平顺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4月5日下午,长治市潞州区堠北庄街道村民常某在微信群中发送不实信息,称“屯留县峪里村今天派出所封村,全村显示红码。希望所有司机必须看好自己和家人,如果有与峪里村有接触的就自觉停运,也为了家人和自己安全,也是为了给社会减少没必要的麻烦”,谎报疫 情扰乱了公共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4月6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堠北庄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常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 4月6日上午12时许,襄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疫 情查控临时停车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河南省林州籍货车司机王某亮在等待核酸检测期间,擅自撕开驾驶室车门封条,且在停车场随意走动,存在疫 情传播的重大风险。民警当即制止,查验其证件,并要求其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王某亮非但拒不配合,还威胁谩骂民警。
王某亮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亮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平安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