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榆次公安分局紧扣区委、区政府关于护林防火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压实“一村一警”护林防火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3月24日,榆次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案件,行政拘留一人。
3月24日,榆次分局民警在护林防火工作中发现,长凝镇庆城村赵陡坡山地有烟雾冒出。经查,王某(太原籍)在上坟过程中违法用火焚烧纸钱,致使附近荒草、松树苗被引燃,过火面积约50平米左右,事发地点位于林区,极易造成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榆次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一村一警”筑牢护林防火屏障
榆次公安注重护林防火精准宣传,严格落实“一村一警”护林防火包联责任,组织民辅警、村社干部向群众讲解护林防火法律知识,切实筑牢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思想防线,全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灭火的良好氛围。利用公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相关内容,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和杜绝违规野外用火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在重点林区乡镇、部位张贴公告、“大喇叭”滚动播放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榆次公安还将针对重点区域、时段,持续加大设卡检查、车巡步巡频次,筑牢护林防火屏障。针对各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榆次公安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依法打击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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