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太原市公安局综改分局接到某银行报警称,一名男子正在砸击自动取款机。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在银行旁边的一处空房内成功将现行盗窃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长期无业,居无定所,为非法获取钱财,他提前准备了斧头、螺丝刀等工具,于12月11日凌晨5时许,独自一人携带工具步行至综改区某银行前,对自动取款机实施盗窃,盗窃期间马某作案十多分钟后便到旁边的空房间内休息,在砸击多次后仍未成功,6点20分银行值班人员发现了正在作案的马某,随即报警。后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对,自动取款机内现金未被窃取,但造成自动取款机严重损坏,维修费用预计两万元。
犯罪嫌疑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银行自动取款机内现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综改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并州之剑》 王峰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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