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康提示 西安市疫情仍在持续发展,近日发现有零星外溢病例,12月22日我省运城市稷山县报告1例从西安返回的无症状感染者。鉴于陕西省西安市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在封控区之外发现了阳性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阳泉市疫情防控办发布如下提示:
一、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有病例发生地市来(返)泉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泉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所住宾馆酒店报备,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自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3次核酸检测。
三、自12月4日以来有陕西咸阳市、延安市及自12月20日以来山西运城市稷山县、新绛县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所住宾馆酒店报备,并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社区(村)通过入户排查、小区广播、微信群、电梯间和单元门口张贴通知、入口查验行程码等形式,对上述时间段内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旅居史和运城市稷山县、新绛县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进行摸排,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应隔尽隔,不漏一人。
五、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要严格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做好旅客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严格落实检疫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社区(村)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七、请广大市民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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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阳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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