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从12月17日起执行。
《通知》对全省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制定了科学标准。其中: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16元。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18元。年级学科收费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线上标准课时长为30分钟。 义务教育阶段 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上限基准收费标准、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上限基准收费标准,按照行政区域、班型分类确定。年级学科收费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线下标准课时长为 45分钟。◎ 太原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35人以上每课时收费18元,10-35人收费每课时23元,10人以下收费每课时28元;◎ 其他设区市城区:每课时收费最低16元,最高不超过25元;◎ 县区(含县级市):每课时最低仅9元,最高不超过12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 ◎ 太原地区:10人以下每课时收费35元,10-35人每课时29元,35人以上每课时收费23元;◎ 其他设区市城区:每课时收费在20-31元之间;◎ 县区(含县级市)每课时最低仅13元,最高不超过20元。
《通知》还要求 各市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班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规定的上限基准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本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 来源: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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