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深刻吸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抓手,立即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为期一个月,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区)政府全面检查、市直部门跟踪推进、市安委办督导检查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排查整治对象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安全、旅游景区、校园安全、民爆物品、餐饮场所、地质灾害、汛期安全等。
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中,市安委办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对本单位风险隐患进行摸排、建档,组织全员排查危险环节、关键岗位和重要设备,建立完善风险源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重点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在安全风险隐患大整治中,市安委办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对存量隐患实现“清零”,重大隐患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此次大排查中发现的各类一般隐患问题力争全部消除。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按“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停产停业撤人,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关闭取缔。
采编丨阳泉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泉东 通讯员丨赵梓钧监制丨路文责编丨廉赟统筹丨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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