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本级行政执法 主体名单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市政府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在已经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29个的基础上,依法审查确认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13个,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1.阳泉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阳泉市信访局 4.阳泉市大数据应用局 5.阳泉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6.阳泉市国家保密局 7.阳泉市档案局 8.阳泉市公务员局 9.阳泉市新闻出版局 10.阳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1.阳泉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2.阳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3.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29个: 1、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阳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阳泉市教育局(中共阳泉市直属教育工作委员会) 3、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4、阳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委员会、阳泉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 5、阳泉市公安局 6、阳泉市民政局 7、阳泉市司法局 8、阳泉市财政局 9、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阳泉市林业局) 11、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12、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阳泉市城市管理局(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4、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15、阳泉市水利局 16、阳泉市农业农村局(阳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17、阳泉市商务局(阳泉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18、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阳泉市文物局) 19、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阳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1、阳泉市应急管理局(阳泉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2、阳泉市审计局 23、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4、阳泉市体育局 25、阳泉市统计局 26、阳泉市医疗保障局 27、阳泉市能源局 28、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9、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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