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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告】阳泉市司法局公告 调解专家库成员选聘60名

微小宝 发表于 2019-11-26 09: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智囊团”作用。根据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人民调解专家”,组建阳泉市人民调解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方式
全市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选聘6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产生。
二、选聘条件
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除具备《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员的基本要求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过相关领域的工作,具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年龄在28岁以上65岁(专业技能强的可适当放宽到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参加人民调解工作。
(五)各个行业领域的专业者、专业人才和退休法官,警察、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退休人员、优秀调解员,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有等相关行业领域、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优先。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推荐: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被推荐人)由本人自愿申报或单位推荐,并登陆阳泉市政府网站(http://www.yq.gov.cn/zwgk/),点击“政务公开”并下拉至“组织机构分类”点击“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中“关于选聘阳泉市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的公告”下载并填写《阳泉市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推荐(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或到市、县(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股)(以下简称“促进科(股)”)领取表格进行报名。
(二)审查。个人申请的经由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对基本信息、工作简历等情况审查后,由县区司法局局长在申请(推荐)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单位推荐的对本单位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简历等情况审核后由单位领导在申请(推荐)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审。由阳泉市司法局按照相关条件对所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录入阳泉市人民调解中心专家库,并以适当形式公布,颁发聘书,聘任期为5年。
(四)指导管理。市司法局对入库的专家进行日常指导和考核管理,按照人民调解专家的职责开展培训授课、理论研究、法律咨询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并视情况给予适当案件补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11月22日—12月5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阳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三岔口司法行政大楼1406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过审查签字盖章的《阳泉市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申请(推荐)表》(包括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12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qsfjjcc@163.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专业领域执业证)、职称、曾获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照。
联系电话:0353-5605522   0353-5605523
附件:阳泉市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推荐(申请)表.doc(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阳泉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2日
来源:阳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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