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关于停车
不少驾驶员仍存在侥幸心理 将爱车随意停放 以为不会被发现
还有些驾驶员喜欢狡辩: 你又没说这里不能停? what?!what?!what?! 那么明显的黄色禁止停车标线和禁停标志 难道只有你看不见?!
下面这几位车主 您的爱车已“上榜”
违 法 曝 光
下列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冀J3988G 新华西街
晋C9766T 南山北路
晋CG8796 桃南中街
晋CN3336 南大西街
晋CAX218 化义路
下列车辆违法停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晋C86082 油娄沟一巷
晋C2355W 南山南路
渝CFK296 新建街
晋C69937 朝阳街
头顶上是大大的禁止停车标志 马路边是醒目的黄色禁止停车标线 真的看不见?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有这些标识标线的地方 妥妥的,是禁止停车路段 一定不能停车! 除了上述提及的路段,下列地段也是绝对不能停车的! 即:应急通道、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前后30米、交叉路口及距路口50米路段、公共停车场周边300米、易引发事故造成拥堵的路段都不能停车,双排或多排停车也是被禁止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来源:阳泉市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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