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在天黎高速阳泉东收费站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石某飞“灵机一动”辩称自己没喝酒,说只是喝了藿香正气水,交警蜀黍心想:这锅甩的真快!不过,仅仅过了不到两分钟,石某飞就交了底。
经呼气检测,石某飞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石某飞交代,他下午喝了两瓶啤酒,晚上并没有喝酒,希望民警能够网开一面予以放行,被民警当场拒绝。
最终,民警依法对石某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同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酒后不开车,你真的记住了吗? 来源:平定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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