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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女子被指小四遭男舞伴情人泼水打骂

微小宝 发表于 2014-3-28 13: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人 知阳泉事
, V  u8 R0 |! |' O% H/ ?! k( C* I1 w微阳泉 下载地址 http://t.cn/8ksRUl9    有妻有女的情人移情“小四” 五旬“小三”当街泼水报复情敌- d# b( @3 _! C; ]) R1 k$ h# u

  本报讯 (记者陈锦娜通讯员南街综) 昨日上午,钟爱广场舞的连女士结束了晨练回家,途经福州白马路一咖啡厅门口时,突然,一名与她年纪相仿的女子从店内冲出,端着一杯水劈头盖脸朝她泼去。双方闹到了派出所,连女士才知道打人的女子是舞伴的情人,而自己被“小四”了。  连女士莫名其妙被人泼水后,她也不甘示弱,抓起皮包挥向对方。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互相抓扯。围观群众见两人打得不可开交,遂向南街派出所报警。民警到场后只见两当事人头发散乱,双方面部及颈部有几处抓痕。连女士手里抓着拉扯中断裂的半截金项链气愤不已,连连质问对方究竟为何当街找她麻烦。

  原来,泼人的女子姓殷,今年50岁,已离异。殷女士与连女士的舞伴王先生曾是情人关系,两人通过书画结缘,交往了一段时间。虽然知道王先生有妻女,可殷女士仍放不下这段恋情,对王先生照顾有加。她本以为可以和王先生共度晚年,可是自从王先生加入广场舞后,这一切就变了。王先生对殷女士的态度先是忽冷忽热,不久后竟毅然要和殷女士结束这段恋情。在殷女士的追问下,王先生不得已承认他对已婚的舞伴连女士暗生情愫,和殷女士分手后,准备追求连女士。

  听完殷女士的讲述后,连女士大呼冤枉,她表示,自己和王先生仅限于舞伴关系,她知道王先生已婚,而自己根本不可能和王先生发展恋情。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殷女士的行为进行了警告教育,告知其不应用过激的方式处理问题,同时对王先生及殷女士的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他们端正作风,尊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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