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对我市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面积由原来的22.27平方公里扩大为48.46平方公里。 调整后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城区、矿区、开发区全部区域;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荫营镇建成区坪上村、街上村、后沟村、老虎沟村、桥上村、下荫营村(不包括农村分散居住的且煤气、集中供热未及的居民区)。 从今年4月1日起,48.46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改、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集中供热锅炉和发电厂燃煤锅炉外,禁燃区范围内现有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限期2014年底前予以拆除或者实现清洁能源改造,1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限期2015年底前予以拆除或者实现清洁能源改造。阳泉首款 手机应用 荣耀发布》》微阳泉 & [ H* }/ D)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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