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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关于平定县冶西镇花河峪村李玉平贿选村委主任及违纪行

微小宝 发表于 2014-8-30 21: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有关领导:
6 E* _0 ]6 _% G; M我们是平定县冶西镇花河峪村村民,现将我们村村委主任李玉平的有关违纪行为向各有关领导反映,请予调查。
7 x& k. d# D; @一、 贿选问题5 Z( S* w$ N( B( q
1、2011年12月,平定县冶西镇花河峪村选举,村民李玉平采取拉帮结派,分批次宴请选民,承诺给好处等,贿选成为花河峪村民委员会主任。8 h0 |! z, o% Z% \
2、送钱送物买先票。李玉平在选举前扬言要拿出三万元搞定村委主任。因此,李玉平分人,分等,对不同的人送不等的现金,少则300元,多则600元,其中送给选民潘志祥、赵香荷、李凤玉、李海等三十多人每人300元,承诺给选民齐三免,赵卫平、赵伟刚、赵文启等每人300元,实际送给每人150元,答应事后再给每人150元。送给选民张占先、张友昌等十几人每人600元。(选民签字按手印的证明材料附后)
7 O# n0 N; W( m0 G# P3、在选举期间,李玉平的三弟李爱平作为镇派出所民警,亲自带领包括自己在内的4名民警,参与并帮助其哥哥选举。因此,有一些反对李玉平的人有话不敢说。) K8 x  r! N' o
李玉平以上现象在花河峪先举过程中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选民受李玉平的请客送礼,因而把票投给了他。
4 {# j. t( ~! f6 ?% }/ v二、 以权谋私) G4 T% p( _+ W" p
1、 李玉平当上村委主任第一年,利用给村民发福利的机会,委派帮助他拉选票的潘志坚购买实物,每袋大米市场价50元,支付59元,食用油每桶58元,支付68元,花河峪村在户人员168人,按每人一袋大米,一桶油,李玉平与亲信潘志坚共得好处费3192元。
' R3 G* ?9 `  K$ z/ Y- F" T9 Y( T% u2、 移动公司修建信号塔,支付给村里占地费2000元,李玉平将此款给了帮他拉选票的王福民。上任第一年,为帮助他拉选票的人员以给百姓发福利为由变向谋取私利7000余元。
- m  G9 Q2 j9 R- l. v2 v# S3、 村里硬化道路,华旺公司无偿援助了三大车黄沙,400袋水泥,李玉平在村里财务账上支付此款,然后自己拿了现金,而且将黄沙和水泥随便送人,硬化道路是潘志坚承包的,可是,李玉平给潘志坚开工资,给拉水的王福民支付水钱2000元,全村百姓出工,承包人挣钱,共拿工资5000元,和村主任同一家的叔叔没有投工也拿了4000元工资。承包硬化道路,上级规定为8万元的开销,村长为了感谢承包人帮他跑选票,又以硬化道路的名义给了承包人9万余元。- W2 T+ R/ p# P9 c/ G
4、 阳煤集团五矿支付给村里污染费4万元,清理河道费5万元,但这9万元并没有上到村财务账上,去向不明。1 y. F" Z( u7 t+ z/ c
5、 2012年初,李玉平以给村民发福利为名,向华旺公司收取4万元,而此款悉数进了李玉平腰包。6 S; `- `; _! r! c1 e$ W
6、 村里小学维修房屋,李玉平的叔叔闹事,李玉平用集体的钱支付其叔叔1万元。
  u4 Z; y% l& @1 w/ I* j* G0 Y! Q7、 李玉平与其哥哥他和平私开石场,牟取暴利。村里所有与华旺公,五矿有关工程,都由李玉平及其亲戚来承办,所有利益与好处都有李玉平及其亲属分享。
3 `4 w4 t* `- e: }8、 花河峪村一年支出90余万元,没有账目,没有明细,从不向村民公布说明。
/ a$ i2 v' X: `9、 李玉平变卖村里的荒山及耕地,私下和五矿签订协议:荒山以每亩3万元变卖,李玉平私下装了4万余元(有他的签字为证)。
6 b$ ~0 K; W( t- m10、 山上工地用水,李玉平的老婆和拉水人把23万元私下取走,集体没有上账,村里水资源就这样变为己有。
5 m2 s3 k3 Z+ a) U6 g2 c) M$ v+ D11、 山上打井口挖出来的煤,李玉平主张每吨以150元变卖,至今煤钱没有下落。8 M. }% n: \6 O0 t/ L# n
12、 李玉平出工工资每天400元,老百姓每天90元,李玉平10天拿到4000元,其他人10天拿到900元。7 y4 X/ [: ~! T/ n/ u
13、 蓝焰公司工程款:19.6万元不知去向。- i% E1 ~# L; X9 J) y* D
14、 李玉平以主任名义把村里的石厂占位己有,石头市场价每方70元,蓝焰公司修路挖出的石料属于集体资产,他以每方5元卖给华旺公司,而属于自己的石料则以每方300元售出。- t4 v  n+ x8 o$ r4 ?- X
15、 以村民干活的名义,李玉平和帮助他拉选票的人变卖石子、黄沙,谋取暴利40万元,两人平分。
$ L2 ~. s/ T! l三、 公款吃喝搞不正之风- h1 z; P7 A' }! C; [8 h# q
1、 李玉平第一年上任光吃喝送礼竟然花掉7万余元,村里小卖铺任凭他吃喝,不走账,以工资结算,出门打的开销7千元。2 V0 ]8 s- ?8 g: ^5 t6 ~
2、 以主任名义给自己兄弟在冶西镇派出所院内修建饭店,该饭店是其弟李爱平亲戚作为法人代表,实际为李爱平一家人在经营。
5 C. s) N7 i5 n& g" ]3、 阳煤集团五矿在没有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占用耕地50亩。并且将我村人畜用水几百年的三眼古井挖掉。: d  [% H! A+ x' k0 N& b; @
4、 拿集体的钱和老百姓打官司。
; _" C  ?. j3 h- I) i: Y. i5、 李玉平为了自己违法乱纪花钱的行为能够下账,给老干部支付现金1000元,让老干部在不该报销的发票上签字下账,事成后为了感谢老干部,又拿出1500元现金付给老干部,共支付2500元。这位老干部名叫李凤吉。
+ P0 [3 X/ G9 [6、 为拉拢腐蚀党员干部,用公款旅游,于2013年8月1日组织七名党员到山东青岛、崂山等地旅游,共花掉人民币8400元。
7 @$ l4 l8 E) J* H! }- u7、 花河峪村是只有一百多人的小村,经济条件并不富裕,而李玉平每天带着自己的老婆雇佣出租车在外吃喝,所有花费都由集体报销,仅2013年半年多时间,就以种种理由报销了8000多元。' h7 W6 K  _* o! w8 |0 D" \! s8 D4 Y
8、 没有帮李玉平拉选票的人没活干;没有帮他拉选票的人没有钱花;没有帮他拉选票的人受到精神侮辱,而他办公事却带他老婆私下牟取利益。+ G) I# }4 \" v# }" \# G' u+ C
根据有关规定,凡在选举村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使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者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李玉平的贿选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通过金钱,财物等收买选民,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影响和左右选民意愿,破坏正常的选举活动;二是采用间接的方式,如许诺,小恩小惠以及家族影响等破坏正常的选举活动。
" C3 n1 W8 i; D6 x! a' v; b李玉平的贿选行为,侵犯了村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村委会选举活动,李玉平以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收买选民,使之违反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选举。
( H" s9 y1 y; o" L1 z+ n, ?9 Z- ~" A8 ]李玉平违法选举后,违法乱纪,贪污私分集体钱财,对此,花河峪村村民曾向冶西镇人大,政府,县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但时隔一年多,有关部门迟迟不予查办。关于赵金芳、赵文军、张友昌、潘自军、朱万堂等四十七人,在2012年7月份有关李玉平贿选村主任一事,曾向平定县纪委、检察院,冶西镇人民政府多次上访,最终无果。无奈之下,我们四十七个村民在2013年9月份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从去年到今年,将近两年时间,中纪委领导,我们在2013年12月17日至今以多次向中央网上反映和阳泉市纪委信访局、平定纪委信访局、检察院多次反映李玉平的腐败问题,迟迟没有答复,而举报至今除没有得到问题的解决,反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以教育活动为名,拿集体的公款,去年七一在青岛崂山旅游,今年七一李玉平又组织党员到山西皇城相府和盂县苍山以学习为民进行旅游。我们认为这已经是违犯了党的八项规定,希望这次我们通过网站传到中纪委以后给我们进行调查解决。我们曾多次在中纪委开通的反腐网站举报李玉平的腐败行为,而后又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都不能给予一定的答复,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调查李玉平的违法违纪行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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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p: H2 Z% g) }% p/ J% t平定县冶西镇花河峪村党员、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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