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行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首先,非常感谢广大债权人对市委市政府依法推进太行置业风险化解的信赖与支持,及对管理人工作的理解与配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中院”)于2023年4月6日裁定受理山西太行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太行置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太行置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3年4月10日,市中院发布(2023)晋05破2号《公告》,通知太行置业债权人于2023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启动后,为方便各位债权人就近申报债权,管理人在晋城市各县(市、区)设立了6个债权申报点,派驻30余名律师及工作人员驻扎申报点,到7月10日止历时90余天,专职接收债权申报,咨询并指导其填报债权申报表。此外,管理人还开通了线上申报通道及邮寄申报通道。为帮助债权人申报,管理人还与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多方式主动联系债权人,确保应报尽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市中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共申报债权7408人,申报债权总额为3,024,758,448.63元,两个数字反映了太行置业破产重整的复杂艰巨。在已申报债权人的共同努力下,管理人于2023年7月24日顺利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最终以近80%的赞成率通过了相关表决事项。一债会后,管理人严格按照会议表决通过的各项方案,紧锣密鼓开展了债权审查、评估审计、公园里项目复工复建及编制继续经营的重整计划草案等各项工作,重整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其中,在债权审查方面,管理人共收到债权异议约1800余份,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了回复,其中767名债权人对管理人异议回复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由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先行接收立案材料。为避免造成债权人诉累,人民法院选取其中15件代表性案件先行立案,并选取其中8件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现案件尚未审结,其余7件案件经管理人疏导债权人已撤诉;在重整计划草案方面,由于太行置业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类别复杂,且严重资不抵债,重整工作难度较大,市中院已作出准予管理人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管理人正在组织意向重整投资人市国投公司抓紧谋划,尽快制定,按期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目前,已申报债权审查工作已接近尾声。自7月10日以来,管理人还陆续接收了部分补充申报债权约90余份。据掌握情况研判,可能还有小部分债权人未进行债权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为了维护每个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并通过全面准确地查清太行置业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而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真诚地希望仍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尽快向管理人依法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温馨提示: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0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申报地址:晋城市城区国贸大厦A座28楼北京盈科(晋城)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634276605。山西太行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10月27日来源:山西太行置业房地产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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