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卫生系统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县医疗集团所属峨口镇中心卫生院等7个乡镇卫生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代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8个,招聘名额18名。其中:代县峨口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2名护士;代县阳明堡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1名护士;代县枣林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2名护士;代县聂营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2名护士;代县雁门关镇卫生院招聘1名护士;代县胡峪乡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代县新高乡卫生院招聘2名护士;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日至2005年2月2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16日18:00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代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2.报名程序 ①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内容完善准确的《代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两份(电子打印)、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本人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②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资格审查人员的招聘政策培训。负责审查人员要熟悉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熟练掌握资格审查方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一视同仁。报名期间领导组办公室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及时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③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报名费两科共10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的规定执行。 报名结束后未达1:1被取消的岗位和名额,可将其招聘名额调剂到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因报名人数少无法调剂的,核减其招聘名额。 咨询电话:0350—5222050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医师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占50%、《临床知识》占50%;护理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占50%、《护理知识》占50%;专业技术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占50%、《公共基础知识》50%。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面试前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拟定面试工作方案,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所聘请评委须从异地产生(不得聘请忻州市(县、区)籍评委)。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审查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x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公示结束,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和确定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除外)。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代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发文聘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和市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5222050 监督电话: 代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350-5270666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0-3333625
代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23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