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的“五禁”规定,侯马市公安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飘字、张贴通告、悬挂横幅、警车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同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近期,侯马市公安局连续查处3起利用微信群或朋友圈发布图片和信息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年12月31日,侯马市公安局在晋秀豪庭小区外围将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女,32岁,侯马市人)查获,当场缴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5箱,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23年1月3日,侯马市公安局在张村办事处西侧一库房内将存储并销售烟花爆竹的董某(男,40岁,侯马市人)查获,当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共计55箱,董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2023年1月5日,侯马市公安局在华翔购物广场外围将销售烟花爆竹的卫某(女,37岁,侯马市人)查获,当场收缴烟花爆竹11类,共计85盒,卫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1、2023年继续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继续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对于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3、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4、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令,共度安全文明祥和新春佳节! 来源:侯马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