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域核酸检测范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为方便辖区居民,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经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动态调整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现通知如下:
1.对自11月27日以来,区域内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经研判调整为间隔3天再开展1次区域核酸检测,同时,继续落实封闭管控,人员不进不出;
2.具体调整区域和方案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每日研判后推送社区,以社区通知为准;
3.个人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影响本区域疫情形势判断并造成相关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罚。
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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