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定县静默管理期间 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平定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县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部署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平定县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现就静默管理期间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静默管理期间,平定县全域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各类车辆及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
二、临时性交通管制期间,主城区所有灯控路口均调试为红灯、黄灯,采取电子监控和民警现场检查相结合,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需持有关部门发放的有效通行证通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平定县公安局2022年11月3日
来源丨平定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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