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实行静默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31日6时起,全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静默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除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县除保供、保产、保稳、制式车辆、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二、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宾馆客栈、酒店、饭店、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考试、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属地乡镇(城区)、村(社区)以及县防控办。
四、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六、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乡镇(城区)审批同意并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来寿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七、静默管理期间,全县将以村(社区)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八、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属地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
寿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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