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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通告!

微小宝 发表于 2022-10-25 08: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关于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

为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公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消除毒品危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矿区社会治安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禁毒办通〔2018〕70号)相关规定,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现向社会公布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通告,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金。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通告中所称毒品种类


本通告中所称毒品是指海洛因、吗啡、鸦片、甲基苯丙胺(冰毒)、甲卡西酮、氯胺酮(K粉)、咖啡因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二、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根据缴获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视情奖励1000元至5000元。


(二)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三)举报吸食毒品人员、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根据查获人员数,视情奖励500元至3000元。


(四)举报走私、贩卖、运输、邮寄或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线索,破获一起奖励2000元至5000元不等。


(五)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等根据查证情况,视情奖励1000元至5000元。


(六)同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线索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或者主要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七)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信息保密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披露举报人信息。对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353-4065110、0353-4062796


(二)举报邮箱:


yqkqjdb@163.com


(三)来信举报: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禁毒大队(阳泉市矿区日潭小区1组团1号楼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邮编045000。


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以便查证和奖励。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自行设置便于查验的身份代码,以便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2022年10月24日
   

来源丨阳泉矿区公安宣传微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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